根据《太阳成集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(修订)》(校发〔2019〕256号)(以下简称办法)的相关规定,并结合公司实际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一、办法中明确规定具体计算要求的,严格按照办法执行。
二、补充实施细则
办法描述 |
第六条 艺术、体育专业中的术课和英语专业口语训练课程等要遵循公司产品规律,结合公司团队及教学条件实际,科学合理安排教学班人数,保证教学质量。具体计算办法由开课学院参照第五条制定相应细则。 |
实施细则 |
|
办法描述 |
第八条 实验实训 独立开设的实验实训课程或理论课程中包含的实验实训,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为: 工作量=计划教学学时×分组数FZ×教学评价系数K3×调节系数TJ。 K3取值同第五条。 开课学院根据承担课程的实验实训条件等情况确定合理的分组数FZ;根据准备、指导等环节工作的复杂度,取合理的调节系数TJ,其取值范围为0.5-1.2。由开课学院制定相应细则。 |
实施细则 |
如果不含准备工作,分1组,分组数FZ=1,调节系数TJ=1;分2组,分组数FZ=2,调节系数TJ=0.9。 如果含准备工作,分1组,分组数FZ=1,调节系数TJ=1.1;分2组,分组数FZ=2,调节系数TJ=1。 |
办法描述 |
第九条毕业(专业)实习 …… (2)毕业(专业)实习 由开课学院参照教育实习工作量计算办法制定相应细则,多名教师指导同一次同一实习点毕业(专业)实习,每位教师按照指导人数及天数进行计算,但合计工作量不得大于本次该实习点总工作量。 |
实施细则 |
校内指导老师工作量=每次工作量×次数+毕业实习手册工作量×数量+前期准备+后期总结 ①每次工作量=0.5 ②前期准备=5 ③批阅毕业实习手册=1/本 ④后期总结:3 |
办法描述 |
第十八条 教师指导第二课堂活动项目的劳动量,各二级学院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,制定相应细则,以工作量的形式计算劳动量并支付报酬,其产生的劳动量不纳入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范围。 |
实施细则 |
指导员工参加挑战杯、老员工创新创业、互联网+老员工创新创业竞赛: 工作量=指导队数x6学时/队xJB JB:指获奖或立项级别,国家级取3、省级取2、校级取1、参与取0.3 指导员工社会实践:工作量=1.5×天数 其他第二课堂所产生的工作量以年终绩效形式发放。 |
本实施细则经2020年7月10日医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,自2020年2月1日起执行,由医公司负责解释。
医公司(盖章)
2020年7月10日